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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天,我做了一个决定。

  我去找了工作。

  县城里一家小超市,招理货员,一天站八个小时,一个月两千八。两千八不多,但我得先挣点属于自己的钱,哪怕是一分。

  面试我的老板娘姓王,四十来岁,上下打量我一眼:"看你这打扮,不像缺钱的呀,咋想着出来干这个?"

  我笑了一下,没说话。

  她没再问,只说:"明天来上班,别迟到。"

  我点头。

  走出那条街的时候,天擦黑了,小城的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。我低着头走路,越走越快,快到小跑起来。

  我心里那团火,烧得越来越旺。

  我不是去赌气。我是去把五年丢掉的自己,一样一样捡回来。

  回家的路上,我走得很慢,心里却像揣了团火。

  我跟建国说的时候,他第一反应是反对。

  "你上班了,豆豆谁带?家里谁做饭?"

  "孩子送托儿所,饭我下班回来做。"

  "那妈那边……"

  "我是上班挣钱,不是做贼。"我打断他,"你也不用跟你妈说。"

  他张了张嘴,到底没再说。

  他以为我只是赌气。

  他不知道,我已经在心里,把刀磨了五年。

  第一个月工资到账,两千八,打到我自己新办的卡上。

  这张卡,是我偷偷去办的。

  办卡那天,我特意挑了个建国上白班、婆婆出去打麻将的下午。我攥着身份证,站在银行的取号机前面,手心全是汗。窗口的小姑娘问我办什么,我说,办张卡。

  她说,手机号留下。

  我愣了一下,才反应过来,我连个自己的手机号都没有——我的手机号,是建国的副卡,每个月的话费,都记在他妈那里。

  我当场又办了个新号码。

  那天下午,我攥着那张新卡和那张新sim卡,站在银行门口,太阳很大,我仰起脸,长长地出了一口气。

  五年了,我第一次,有一个只属于我自己的东西。

  我站在atm机前面,看着屏幕上那个数字,手指都在抖。

  两千八。

  这是我五年来,第一笔真正属于我自己的钱。

  我取了五百出来,去超市,把那包卫生巾买了。二十四块八。我还买了一条裙子,一百二十九,就挂在货架上,我一眼就相中了。

  付钱的时候,收银员扫了码,机器"滴"的一声。

  我眼泪差点掉下来。

  我拎着那包卫生巾和那条裙子,站在超市门口,太阳晒得我眯起眼。我第一次觉得,这太阳,也是暖的。

  原来花钱,是这么痛快的一件事。

  原来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,是这么痛快的一件事。